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公益慈善组织作为我国社会组织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为民生提供保障、帮急扶困、树立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发挥群众首创精神,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这为我国农村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公益慈善组织在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探索乡村慈善组织建设路径,对于焕发乡村活力,弥合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我国公益慈善组织建设现状

(一)城乡差距

以目前我国的公益慈善组织建设情况来看,城乡差距明显。长期以来我国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都是以城市为导向的,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重点是城市,农村成为我国社会慈善事业均衡化发展的一支短板。

经济水平差距。由于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差距的限制,乡村公益慈善组织的建设举步维艰,面临着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国家对农村公共物品的资金投入往往是通过项目进入农村地区,项目决策权掌握在上级手中。在乡村,可以看见乡村道路铺了又铺;沿路垃圾桶质量越来越好,垃圾分类越来越细致,却很少见到乡村公益慈善组织的身影。

慈善意识差距。城乡发展的不均衡,也导致城乡居民在慈善意识方面也有明显差距。目前主要的问题是乡村居民整体的慈善意识较为淡漠。由于社会文化的发展,大部分村民认为做慈善是有钱人的事,对于他们来说每天吃顿饱餐就足够了。此外,由于目前城镇化不断发展,农村空心化严重,农村社会内部的无组织化状态,缺乏相关部门和人员深入到农村去宣传普及这方面的知识。

(二)内生动力不足

目前我国的公益慈善组织大多由政府主导建设,比较有影响力的公益慈善组织也都具有政府背景,而民间力量参与较少。由此就导致相应的政府拨款面向乡村文化建设,却容易忽视乡村公益文化建设,因而导致民间组织建设动力不足、发展落后。

乡村人才不足。目前乡村普遍出现“空心化”现象,青少年在外求学,青壮年外出务工,村里住着的大多都是老年人,没有足够的人才去承接相应的公益项目,导致乡村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落后,有的地区甚至没有公益组织入驻。

民俗文化自信不足。在城市化过程中,城乡居民生活方式、思想观念进一步融合;在如今的信息化时代,可以接触到全国甚至是全世界不同地区、不同种族的新生文化,接受到更多思想文化的熏陶。因而会造成对本土民俗文化的忽视,甚至盲目追随外来文化,导致对本土文化的自信减弱。

二、建设乡村慈善组织的现实意义

(一)保护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性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且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文化特色,建设乡村公益慈善组织一个重大的作用就是保护我国的优秀民俗传统文化。乡村公益慈善组织的建设需要以乡村本土特色为基础,打造乡村特色品牌服务以及项目,以传承目前还尚存的优秀传统文化。

(二)改善乡村环境,建设新农村

完善乡村治理环境。目前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当中,容易出现无领导力、无权威的状况。因为村民习惯了自给自足,不涉及自身利益的事不会听从村干部的意见。因此,乡村公益慈善组织的建设能够很好地提升乡村凝聚力,起到一个领导与号召的作用。相比于市场和政府组织,公益组织能够更加灵活地嵌入到村庄的治理结构中,拓展公共服务资源的渠道,增加公共服务资源的可及性,满足村民的现实需求。

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在目前的乡村振兴大背景下,不少地区的第一步就是改善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其中以华润慈善基金会打造的“希望小镇”项目为例。该项目的一个侧重点就是致力于以环境改造为基础,实现生态宜居。基金会对希望小镇统一开展的环境改造主要聚焦在“和谐的民居改造”“生态环保的市政基础建设”和“功能齐备的公共配套设施”三大方面。因此,不同地区建设乡村公益慈善组织可以借鉴其他机构的经验,依托本地环境特色,打造美丽宜居的村落,吸引更多的村民返乡。

(三)弥合城乡差距

近年来,我国城乡二元化依旧很严重,城市和农村的财政投入相差甚远。对于乡村闭塞的环境而言,公益组织在城市里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且农村各方面资源不足会导致乡村公益组织出现发展不良的情况。也正因为如此,乡村公益慈善组织是弥合城乡差距比较重要的力量。乡村公益慈善组织的建立会依托各方力量的支持,自然会在为乡村助力的过程中会将城市资源引入乡村,从而实现城乡资源相对平衡的分配,逐渐弥合城乡差距。

三、建设乡村慈善组织路径探索

(一)立足本土文化

在目前乡村振兴大背景下,建立乡村公益慈善组织应当立足当地特色文化,激发文化活力,提升村民文化自信。盘活乡村本土文化是乡村慈善组织入驻后的第一个项目落脚点。从民风民俗出发,如节假日传统民俗活动、日常生活习俗,寻找一些在时间的流逝中逐步被淡忘的文化,这些都可以作为一个项目进行宣传,并逐渐提升村民凝聚力,让村民参与到村庄自治过程中。

(二)构建外部支持系统

政府支持系统。从古典经济学到新古典经济学,人们普遍认为政府是公共产品惟一的提供者,且主要从税收和公共支出角度对公共产品的供给进行研究。随着中国市场自由化程度提高,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思想涌现,要求政府减少对经济和社会的干预。但是,农业在中国属于弱质产业,农村相比城市发展显得滞后,尤其在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方面。因此,构建政府支持系统对于建立乡村公益慈善组织显得尤为重要。此外,构建政府支持系统可以更好地解决预算问题并促进政府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目前乡村公益慈善组织发展不稳定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不足。建立现代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财政预算是深化财政预算改革的需要。

外部支援系统。对于服务产出而言,构建稳定的外部支援系统也十分必要。需要确定由什么组织,或什么人去提供资源以及服务。可以形成公益组织–志愿者–村民三体联动的外部支援系统,为乡村公益慈善组织助力,使服务能够有效实施。其中公益组织承接服务项目,制定服务计划并招募志愿者、号召村民参与;志愿者则根据公益组织计划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村民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参与到项目实施以及发动其他村民的工作当中,由此唤醒村庄活力,共同打造美丽乡村。在招募志愿者的过程中,可以更多考虑有专业背景的社工参与到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升整个服务的专业性,又可以形成一个“慈善+社工”的分支联动模式。多元参与,可以提高项目的实施水平,进而促进乡村公益慈善组织的落地生根。

(三)建立稳定独特的服务模式

在服务主体单位确定后,如何实现服务的精准供给,就需要建立一套稳定的服务模式。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农村公益项目如何准确地定位自己的功能,实现公益服务的精准供给?近年来,一些村庄的自治项目因“水土不服”而抑制了公益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时的能动性。“村庄”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是一系列要素的组合。经济条件、权威力量(如宗族族长、村委书记)、热心村庄发展的各类社会精英、在地化(localized)的民间传统与规范、公益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与可及的外部资源等,构成了村庄自治中正式和非正式的要素,因此,就造成同一个农村公益项目存在差异化的绩效表现。根据村庄特色建立独特的服务供给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一般来讲,服务模式需要考虑提供服务及资源的主体、接受服务的主体、参与服务提供的行动者,将各个参与主体都落实之后,就可以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服务链,实现公益项目的精准供给。

四、结语

由于地区地域之间的差距,建立乡村公益慈善组织实属不易,但乡村公益慈善组织建立对于弥合这些差距又十分重要。因此,如何建立一个能够在乡村稳定协调发展的公益慈善组织,怎样根据地域特色承办项目、怎么更有效地实施项目、什么样的服务模式更适合该村落,这些都是需要去考虑并一步步去解决的问题。

目前国内以政府供给为主体、社会力量和非营利组织广泛参与的局面逐渐形成,各支持系统相互协调与配合,最大程度地提高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效率,满足中国农村居民多元化的文化需求。因此,更应当竭力推动多元力量参与项目共建,为村庄考虑,为人民考虑,共同为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助力。

(作者:解金丹,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葛缨,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外聘教授、重庆文理学院教育学院教授;苏文亮,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